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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色发展研究部 郭昀昊 蒋文闻
海洋碳汇(蓝碳)与森林碳汇相比,有着数倍的固碳效率和千年尺度的碳封存稳定性,保护与发展蓝碳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技术路径之一。当前的蓝碳价值利用普遍存在“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问题。本市拥有丰富的滩涂盐沼等蓝碳资源,同时在碳市场机制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建议从夯实定量基础、丰富转化路径、创新要素模式等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我国探索应对气候变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贡献上海智慧与上海方案。
一、蓝碳的概念及其价值实现困境
海洋碳汇又称蓝碳,是指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广义上包括滨海生态系统碳汇、养殖渔业碳汇和微型生物碳汇。其中,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三大滨海蓝碳具备强大的固碳能力和很高的应对气候变化价值,同时面临严峻的退化和减损风险,是蓝碳研究的重点和热点。据相关研究估计,我国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年碳汇量约128万~308万吨CO2,本市仅有盐沼蓝碳分布,但年固碳量超25万吨CO2,总储量近2000万吨CO2,居全国前列。作为一种具备多重功能的生态产品,蓝碳在价值实现过程中主要面临“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四难”问题,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投资增值吸引力,其保护与修复工作长期存在融资约束和资本误置。
二、蓝碳资源价值实现路径盘点与本市实践
(一)国内外蓝碳价值路径梳理
1.基于交易的直接市场机制。包括在国际和国家层面的碳交易机制(CDM、VCS、CCER);在地方层面的碳普惠机制;非平台化的线下单次交易(双方撮合交易、多买方交易、拍卖)等。
2.基于金融的间接市场机制。包括补贴或转移支付性质的碳基金;绿色金融分支下的蓝色债券;以碳汇量预期收益权作为抵押融资的碳质押;区别于碳汇现货交易的碳期货;弥补碳汇项目损失风险的碳保险等。
3.基于行政引导的补充机制。包括以司法/经济手段在保护者、受益者、损害者之间进行平衡的生态补偿(正向奖励和负向惩戒);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特色产业运营的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模式)等。
(二)本市多层面的探索和实践
1.市级层面以碳普惠机制为主要抓手。印发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发布多个减排场景和项目方法学。蓝碳领域印发《上海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滨海盐沼湿地修复》,为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2.区域层面因地制宜探索模式创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印发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农业碳汇项目。示范区和崇明区先后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从多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3.法律层面推动“司法+碳汇”模式。青浦区探索上海首例碳汇认购替代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以来,截至2025年2月,全市完成“公益诉讼+碳交易”类案件近20件,碳汇交易5297吨。
三、本市推动蓝碳资源价值实现思路建议
(一)夯实蓝碳实物和价值定量基础
1.探索蓝碳产权确权和激励制度。明确本市主要蓝碳区域法律权属,对登记认证、分割流转、出租转让、抵押入股等问题进行界定规范。参考林权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经验,探索建立蓝碳产权激励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和本地居民参与蓝碳资源保护修复。
2.建立常态化蓝碳储库监测机制。以盐沼蓝碳为重点,基于相关国家标准规程和本市认可方法,建立定期监测核算体系,并配套相应管理台账制度,动态掌握全市主要蓝碳储量、分布、权属及变化情况。
3.实施项目化蓝碳增量核算开发。对已实施的盐沼滨海湿地修复等生态工程项目,收集工程建设资料,明确时空边界,借助遥感工具进行历史数据回算,形成项目碳汇量。对正在或将要实施的生态修复类项目,同步进行蓝碳定期监测计量工作,按方法学流程开发项目碳汇量。
(二)丰富蓝碳价值实现和转化路径
4.充分发挥碳市场和碳普惠机制作用。基于已发布的滨海盐沼修复方法学,支持沿海区域完成相关生态工程项目的碳普惠减排量开发,并在本市碳市场或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交易。
5.探索非标准化蓝碳定量和交易模式。对缺乏历史数据,现行方法学难以认定的项目,“一事一议”单独测算论证,邀请权威机构开展撮合交易。所形成的新理论新方法,提交至主管部门支撑方法学修订完善。
6.创新发展和使用绿色金融工具。邀请气候类基金参投本市蓝碳项目保护开发,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围绕蓝碳重点区域,依托现有生态类项目试点探索首发蓝碳债券。对成功启动的蓝碳项目,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定制开发碳质押贷款产品,广泛寻找意向买家,推动蓝碳期货签约。对符合条件的蓝碳项目,主动对接保险机构探索设计蓝碳保险产品。
7.拓展其他领域蓝碳价值实现渠道。法院、检察部门加强业务协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针对海洋生态损害、环境破坏类案件,依托签发的蓝碳碳汇量,以“司法+蓝碳”模式代替全部或部分罚金。
8.探索蓝碳资源产业化新模式。依托相关发展规划,筛选沿海优质蓝碳资源,基于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结合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滨海休闲运动开发、康养产业开发等生态文旅产业,统筹谋划标杆EOD项目。
(三)创新蓝碳要素汇聚和流动模式
9.探索异地蓝碳价值本地实现。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发挥全国碳市场交易平台优势,协调江浙两省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蓝碳交易平台,汇聚三地蓝碳资源和交易方,促进蓝碳交易市场发展。邀请沿海各省市蓝碳方法学来沪备案,推动各地方法学互认,远期打造全国蓝碳交易中心。
10.促进本地蓝碳价值异地实现。在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利用互花米草整治工程和区域其他盐沼植被产生的生物量,将其作为原料以水运方式供给本市生物燃料域外产能工厂,实现盐沼蓝碳地上生物量价值化利用,助力本市国际航运绿色燃料中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