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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燃油税改革方案争议聚焦

内容提要:中国的燃油政策目前基本还延续着1995年以前大众汽车消费启动之前的政策,含税的燃油零售价只相当于国外的1/2至1/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近日举行会议,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这意味着酝酿了整整14年的燃油税改革即将破题,但是目前透露出来的改革方案,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争议。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0日公布的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举行会议,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开征燃油税的同时将取消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这意味着酝酿了整整14年的燃油税改革即将破题,但是目前透露出来的改革方案,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争议。

一、照收路桥费的“费改税”并不彻底

开征燃油税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能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有利于减少各类繁杂收费,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在新华网进行的一项有2万多人参加的网络民意调查中,高达80.85%的网民对开征燃油税表示支持。但是从发改委公布的内容可看出,征收燃油税后,取消的项目并不包括过路过桥费,这意味着各地的收费站仍然会继续存在,并且高速公路通行费不会取消,收费标准下调可能性也较小。

遍布全国各地多到难以计数的公路收费站在影响效率的同时,给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增加了交通成本,一直广受舆论诟病。公众之所以对征收燃油税翘首以待,一是可以去除过多过杂的各种公路道路桥梁收费;二是鼓励开车人多用小排量车,以节能减排;三是通过费改税,让各种收费统一清晰,而非混沌不清。而不取消路桥费,无疑意味着此次燃油税的改革的不彻底,是留有很大收费缺口的一次改革。

综合各界观点来看,燃油税改革把“收费站”这根尾巴留下来,还是基于“利益”考虑。各地的收费站是地方政府的一大财源,虽然许多公路的收费期早已结束,投资成本早已收回,但各方还是谁也不愿意放口。如果过路、过桥费全部并入燃油税中,意味着有大量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并进入国库。而此前,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另外这也可能造成大量收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和工作就业问题。种种因素导致的结果,即使燃油税开征,收费站仍然会林立于各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企业和消费者在付出燃油税的同时,仍要承担一定路桥收费。

当然,各地许多公路都是依靠贷款建成的,建成之后收费还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还贷并不意味着各地就可以获得对公路的永久收费权。道路是公共设施,政府投入公共设施建设不能以收费还贷的名义牺牲公众利益。

有专家分析,燃油税改革完全可以尝试打破思维定势,大胆破解历史难题,一步到位撤销所有收费站,同时采用新措施解决因取消收费站给地方政府还贷带来的问题。一是将燃油税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在五年内大头留在地方,由地方用于还贷。五年以后再调整分成比例;二是充分利用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机会,在实施4万亿投资计划中,将这些贷款分期还掉,并根据中央与地方的偿还比例确定燃油税分成比例;三是允许地方政府发债,通过发债偿还各项贷款,其形成的新的债务,通过燃油税分成等予以偿还。

二、不应借燃油税改革之机谋利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除了保留过路、过桥费以外,即将开征的燃油税很可能是通过加油站收取,税率将在油价的30%至50%之间。这样的高燃油税率,显然与民众的预期相距甚远。燃油税改革不管如何改,都应当遵循一条基本原则??不增加民众的负担,不提高车主的总体用车成本。换言之,政府部门不应利用燃油税改革谋取利益。

“多占路、多用油、多交钱”的税改目标,换种说法就是“少占路、少用油、少交钱”。按普遍观点而言,那些主要用作上下班代步工具的私家车,就是占路较少、用油较少的车辆。以一辆每年行驶约2万公里、每百公里耗油约8的私家小轿车为例,一年耗油量约为1600,按每升油价5元、燃油税率30%、每升缴税1.5元(总油价每升6.5元)计算,这辆车每年需缴燃油税约为2400元,而这辆车目前每年所缴养路费可能只有1440元(每月120元),甚至更低。可见,燃油税取代养路费后,车主的总体负担变得更加沉重。换言之,政府将会因为燃油税改而大大获利。

有观点认为,油价越高,燃油税率就应该越低。因为政府每年用于道路建设和养护的费用,不会像油价那样忽高忽低、大起大落。1994年我国计划出台燃油税,当时国内油价只有1.5元/升,现在油价这么高,还要30%、50%的征收燃油税,车辆所有人和单位将会不堪重负。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再变相增加税负无异于竭泽而渔。

实际上,如果政府无意于通过燃油税改谋取更大利益(即将来的燃油税收与现在所收养路费基本持平),那么燃油税率的确定就变得非常简单:拿现在各地每年收取的养路费总额,除以每年全国每年机动车耗油总量,所得到的数字就是每升油应该附加的燃油税额(也就是将养路费总额平摊到每升油价中)。据此确定一个合理的燃油税率,并随油价涨跌作相应减增。

三、降低油价不能等待燃油税开征

随着国际油价一路下跌,国内油价下降呼声也在不断高涨。而此时一则“燃油税马上开征”的消息,给人以“油价不降为了等燃油税出台”的误导。问题在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能等待燃油税出台,更不能指望降低油价与燃油税正式开征选择同一时间点,因为国内成品油的大幅降价已经非常紧迫。

在国际油价持续暴跌之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在高位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方面,从维护油企经济利益角度看,已充分消化了原油储存,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有效补偿;另一方面,用油单位及个人长时间承受高油价带来的压力,已不堪重负。

 下调油价之所以不能等待燃油税,一是因为降低油价与征收燃油税并不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尤其不必同进退;二是因为燃油税的开征必然伴随养路费的停收。有车主提出,按照现在的时间点,不少人已经预交了12月份的养路费,如果从121正式开征燃油税,就意味着已经预收的12月份养路费要逐一退给车主,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支出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此外,燃油税的正式开征也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这就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因此,综合这些方面的因素,各界认为选择200911作为燃油税正式开征的时间点,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但下调国内油价不能等到200911。政府在推出4万亿扩大内需方案时明确要求“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这几点要求不仅仅适用于4万亿投资,而且还应适用于其他各项旨在扩大内需的管理措施,其中就应该包括调整国内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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