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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网格化管理,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一、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概念

  网格化管理是指借用空间网格及计算机网格管理的思想, 将管理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格技术的协调机制, 使各个网格单元之间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 透明地共享系统的各种资源, 以最终达到整合系统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化管理思想。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将城市管理区域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格单元之间的协调机制, 依据“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快速反应” 的原则, 按照政府流程再造的要求, 将各网格内的经济、巡警、城管、环卫、城管人员之间的联系、协作、支持等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形成新的城市管理体系, 以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结构

  城市网格化管理构筑在一个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之上, 这个平台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基础地理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

  一般来说,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由应用管理系统、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及相关的网络与网络设备等组成, 应用管理系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核心, 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及网络是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基础, 各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见图1。

三、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优势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管理模式,无论是在城市管理手段上,还是管理方法上,都有独到的特色和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了城市管理的主动、实时、长效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调整了城市管理流程,克服了城市管理原有模式存在的突击式、运动式、被动、滞后、多头管理等弊端,真正建立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城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城市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准化。城市网格化管理通过整合现代“数字城市”技术, 采用单元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城市事件管理法,使城市管理对象更加细化,各管理单位责任更加明确,实现了城市的粗放式管理到精准化管理的转变。

  3、城市网格化管理再造了城市管理流程,实现了城市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分离,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指挥协调中心,实现了城市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的分离,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创立新的监督评价体系根据网格化管理的特点,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内评价和外评价相结合的监督评价新体系。评价对象包括城市管理监督员、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以及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驻地单位和门前三包负责人等四级责任主体,评价结果在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的电子屏幕上实时公布。

四、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开展情况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海市从2005年初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在卢湾、长宁两区最早投入试运行。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在管理辖区内,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划分单元网格,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首月数据显示,两区城市管理效率明显改善,共立案3411宗,结案率达到83%。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面稳步拓展,功能机制逐步完善,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模式初步建立,各类问题的平均有效解决率基本保持在95%左右,市民的综合满意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逐步体现出主动、精细、量化、长效的特点。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19个区县中已有12个区开展了这项工作,预计到2008年底将覆盖全市所有区县。

  2008年1月29日,上海市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听取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情况的报告;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协调推进工作。《暂行办法》还对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受理监督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职责以及网格化管理处置程序、监督评估等进行了明确。

五、完善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网格化管理数据库系统

  网格化管理数据库系统将城市管理的主要对象按“部件”和“事件”进行详细分类,经过编码、定位,把所有设施和发生的问题,标注在专门的数字化地图上,落实到以街道社区为基础的单元网格中,一旦发现问题,迅速、精确地记录和确定下来。这个大型数据库,是全市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也是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海城市人口密集,状况复杂,需要不断扩大和完善网格化管理数据库系统,将城市管理涉及的所有方面都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中来,形成全覆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稳步拓展网格化平台的管理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使平台的效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二)确立和完善信息采集评估机制

  网格化管理的最大优势是可以通过功能强大的信息平台,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因此,要想让网格化管理系统真正产生效果,就必须确立并不断完善信息采集、问题处置和效果监督考评之间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信息采集评估机制,防止弄虚作假,保证信息真实可靠,这是确定处置方案的前提。如果没有科学严格的信息采集评估机制,就容易出现人员职责混淆不清造成自查自纠、重情轻报甚至有情不报内部消化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使网格的管理功能弱化。

(三)优化整合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资源

  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网格化管理信息中心、监督受理中心、指挥处置中心与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各类电话热线、新闻监督、信访接待的工作联动机制,使主动发现问题和及时接受监督的机制很好地结合起来。同时,把水务、房地、市政、绿化、环卫、交通等GIS管理信息系统按统一标准逐步纳入网格化平台。

(四)改进定位系统

  城市网格化管理综合利用了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在试点区单独运行时候,信息遥感定位系统比较准确,监督中心对监督员巡视路线、所处区域位置都能一目了然,但是临近区开通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以后,各个区的信息系统信号有相互干扰的情况出现,因此需要改进定位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加强郊区网格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目前上海市网格化管理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心下移,在不断深化、细化中心城区网格化全覆盖的同时,尽快将网格化管理覆盖到郊区城市化地区。上海郊区面积占上海总面积的9/10,而且外来人口众多,必须加紧实施网格化管理。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受理监督中心和指挥处置中心,分开设置,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

                                      (信息化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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