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产业发展研究部 陈慧敏
产业发展研究部 冯春晓
产业发展研究部 夏明嘉
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是促进国际经贸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也是提升城市国际竞争能力和服务能级的重要抓手。从全国范围看,北京及上海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外商投资和国际贸易最发达的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最为领先,近年来北京在律所“走出去”政策支持、路径模式等方面已形成一些实践探索和有效做法。
一、北京加快律所“走出去”的经验借鉴
顶层设计加强“走出去”支持力度。近年来,北京在法律服务“走出去”政策机制上不断提升保障力度,不断推出促进行业发展的针对性政策,着力破解律所“走出去”堵点问题。《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建立涉外企业、机构团体和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的信息互通机制。《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中提出,实施外籍法律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同时取证”,支持辖内试点银行为法律服务机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律所创新探索“走出去”模式路径。北京律所根据业务需求和发展阶段,在“走出去”过程中灵活采用“走出去”模式。比如,加入国际律师组织、自建全球服务网络、采用直营联营方式,与境外律所战略合作开展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律所在“走出去”过程中往往不是采用单一模式,而是在不同阶段会根据自身地位、业务特点等选择不同模式或者多种模式混合的方式。
多方主体发挥“走出去”合力作用。在支持律所开展国际合作方面,北京市律协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交流,与当地律师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行业跟踪,连续发布《北京市涉外法律服务调研报告》《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走出去”调研报告》等,为北京律所“走出去”提供政策导引、专家咨询及数据披露等服务。在共建人才培养方面,北京依托知名院校、大型企业、知名律所等资源,先后建立涉外律师教育培养基地30余家。为培养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有关高校联合开展“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研学活动,与新加坡、粤港澳大湾区等地互动走访。
二、加快上海“律所”走出去的相关建议
研究制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下一步涉外法律人才发展的方针方案,形成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上海律所引进经司法部认定的“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中的优秀人才,对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在出入境、居住落户、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予以支持。
鼓励本地律所探索灵活多样的“走出去”模式。借鉴北京律所“走出去”的经验模式,学习吸收国际网络布局丰富的律所“走出去”的成功做法,充分发挥依托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结合本市企业“走出去”业务需求,支持上海本土律所探索更多样、更灵活的“走出去”模式。
构建律所与“走出去”企业常态化合作机制。用足用好在沪央国企全球化契机,建立律所与我市“走出去”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绘制本市律所海外服务网点地图,充分发挥律所在企业“走出去”的作用。
加强本土律所国际合作交流。依托沪新理事会、沪港合作会议、京沪律师论坛等机制,深化本土法律服务机构与新加坡、香港等地合作交流。加强与粤港澳地区的涉外法律交流,学习借鉴港澳律师获准在粤港澳九市执业等相关便利化措施,探索“沪港”律所涉外服务新模式。鼓励本市律所参与和服务进博会、服贸会等展会或论坛,不断提升上海律所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