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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减污降碳协同评估指标体系,助力本市绿色低碳转型
时间:2025-07-24

作 者:绿色发展研究部  马   倩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引导各地区优化协同管理机制,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减污降碳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进展

上海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面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发布顶层文件,建立健全协同机制。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建立市区两级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部门在减污降碳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制定目标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按年度制定减污降碳目标方案,为各级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减污降碳工作的有序推进。

创建试点示范,探索协同路径。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2024年以来通过征集、实施一批典型案例,选取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模式和成熟技术方案,推动后续试点示范项目落地。

但与此同时,本市构建减污降碳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衔接难度大、部分指标难量化等难点。


浙江省减污降碳评估指标体系经验借鉴

自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建设以来,浙江省建立了减污降碳协同管理长效机制和综合评价机制,推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率先建立减污降碳评估体系。浙江省构建了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客观评价各城市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协同、重点措施增效、协同管理提效的实施效果,引导各市落实减污降碳行动。

进一步开展精细化指数评价。在浙江省的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基础上,嘉兴、湖州、温州等地发布区县级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进一步提升减污降碳的精细化管理程度。此外,将指数评价体系运用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将评价结果纳入考核标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指标体系评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将评估结果公开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体系。


关于构建本市评估指标体系的考虑

指标体系建立原则。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既要用来评估在减污降碳方面的工作成效,也需要能引导区域未来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因此,指标体系在构建时遵循系统性、可操作性、典型性等原则。

指标体系的构建。区域减污降碳评价指标包含更为全面的指标,如空气质量、水质、碳排放强度、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状况等,以全面反映区域减污降碳工作的整体情况。

区域减污降碳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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