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有力推进本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立法有关工作,8月8日-8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考察组,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中心共赴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其绿色发展法治建设的相关经验。市经济信息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乐丕,低碳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相关同志一同参加。
考察组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座谈,调研内蒙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现代能源等专项立法等情况。随后,考察组一行先后到远景能源、隆基项目、天骄绿能光伏发电项目等进行了实地走访。内蒙古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丰富且成本低廉的可再生能源,推动动力电池、储能等产业快速发展。考察组指出,内蒙古抢抓绿色转型先机,产业发展定位清晰,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风光氢储车”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深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很多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学习内蒙古在构建双碳政策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相关工作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全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