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新形势下的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
1、国家提出加快建设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3、“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对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协同发展提出新要求。
二、 本市开展用能权交易的必要性
(一)行政性管理手段不能完全满足新阶段能源消费控制要求
(二)碳排放权交易对能源管理协同作用存在一定局限
(三)地方碳市场规模随着全国碳交易加快推进将逐步缩小
三、外省市用能权交易试点经验
1、浙江省分类实施两步走,注重县市区试点。
2、福建省试点覆盖范围广,配额分配多元灵活。
四、协同碳排放权交易,优化设计本市用能权交易机制
(一)探索区域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用能权交易机制
(二)科学评估协同效果,精准确定各市场参与主体
(三)强化基础平台统筹,推进市场机制高度协同
(四)加强行政部门协同,统筹市场机制顶层设计
撰稿:余星
2021年第1期总第1028期绿色发展 2021年1月25日